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被強制執行的,但是人民法院僅能對住房進行執行,不能對宅基地進行執行;因為當事人實質上沒有宅基地的所有權。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于判決或裁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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