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產權40年到期后怎么辦
大產權40年到期后可以辦理續期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4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40年。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二章的規定重新訂立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二、房子的產權40年和70年區別
房子的產權40年和70年區別如下:
1.公攤面積不同。通常40年產權的住宅物業規劃標準比較高,門廳面積比較大,樓梯、門廳出口比較多,因此公攤面積自然就多。
2.使用用途不同。40年產權的房子大多用于商業、娛樂等商業用地,而70年產權的房子都用于居住、住宅,它們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
3.水電費計價標準不同。按照規定,40年產權住宅的水電費需要按照商用價格來繳納,所以40年產權住宅比70年住宅生活成本更高。
4.再次轉讓難易程度不同。70年產權房子容易轉讓和出售,而40年產權房子進行二次交易時,稅費高,貸款年限及金額少。
5.稅費繳納不同。一般70年產權的住宅在購買時有契稅優惠,稅率1%-3%不等,而40年產權住宅在購買時是沒有契稅優惠的。
三、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需要辦理多久
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需要辦理3個月左右。律師提醒您,對于國有土地上的房產證辦理需要30個工作日,并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會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有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文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二章的規定重新訂立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該內容由 沈其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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