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誰向股轉系統公司申請辦理限售或解限售業務?是個人、公司還是券商代為辦理?
掛牌公司向中國結算登記存管部申領相關股份登記證明,在取得股份登記證明后根據相關要求制作限售或解限售的書面申請材料并加蓋公司公章,多頁的材料需加蓋騎縫章,之后掛牌公司向主辦券商提交上述書面申請材料,主辦券商審核同意后,由主辦券商向股轉系統公司提出備案申請。
2、是否每次解除限售后都要進行一次交易,如果必須要進行交易,是否有股數限制?
沒有強制要求解除限售后必須進行交易。
3、公司董監高通過定向發行新增股份,對這部分新增股份是否需要限售?如需要,比例是多少?
掛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因定向發行新增股票的,應對新增股票數額的75%進行限售。
4、企業新三板正式掛牌后,企業董監高股東和無任何職務的股東,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多少?何時能對其持有的股份解除限售?
公司董監高股東和無任何職務的股東,無自愿限售承諾的,可依如下比例辦理首批解限售業務:掛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掛牌時所持股份的75%需限售,25%無需限售可以進入全國股轉系統流通。無任何職務的股東(該股東非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非公司發起人,或雖是公司發起人,但公司自股份公司成立已滿一年的),所持有的股份不是掛牌前12個月內從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處受讓的股票的,其所持股份無限售要求,掛牌后可一次性全部進入全國股轉系統。
申請掛牌公司可以在申請掛牌同時,辦理首批股份解除限售,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掛牌公司在申請證券簡稱和代碼的同時,可以向主辦券商提交首批解除限售申請材料,主辦券商審核后出具《掛牌公司股東所持股份解除轉讓限制明細表》,并提交至我部辦理解除首批股份限售。
(2)領文。申請掛牌公司完成申請及繳費工作后,依全國股轉系統通知,在領取掛牌相關文件同時,到我部領取《股份解除限售登記的函》。
(3)登記。申請掛牌公司在辦理股份初始登記的同時,持《股份解除限售登記的函》(原件)在中國結算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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