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協議離婚證件材料哪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21:20:50
涉外協議離婚證件材料哪些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應攜帶的材料有:內地居民應當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痘橐龅怯洍l例》第十一條第一、二款。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導讀辦理涉外協議離婚應攜帶的材料有:內地居民應當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痘橐龅怯洍l例》第十一條第一、二款。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應攜帶的材料有:內地居民應當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第一、二款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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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協議離婚證件材料哪些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應攜帶的材料有:內地居民應當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痘橐龅怯洍l例》第十一條第一、二款。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