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的,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由法院立案后視情況而定:
如果雖超過執行申請時效,但被執行人未提出異議的,則法院仍可以依法執行。
如果被執行人對執行時效提出異議的,則需由法院對該異議進行審查:
1、如果申請執行時效的有中止、中斷情形的,或未超過二年執行申請時效的,則異議不成立,應由法院繼續執行。
2、如果異議成立的,則由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法院判決拒不執行怎么辦
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判決書的義務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國法律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在法院法院判決之后不執行怎么辦
法院判決后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執行法院判決該怎么辦
判決生效后,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判決生效后,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
法院判決對方不執行怎么辦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如何執行法院判決不執行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是指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致使當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依舊有能力執行但拒絕執行可能要面臨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221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該內容由 劉文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