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后解禁規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21:23:00
公司上市后解禁規定
法律分析:不論是主板還是創業板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后半年內,均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一年鎖定期滿后,擬在任職期間買賣公司股份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前報交易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導讀法律分析:不論是主板還是創業板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后半年內,均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一年鎖定期滿后,擬在任職期間買賣公司股份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前報交易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法律分析:不論是主板還是創業板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后半年內,均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一年鎖定期滿后,擬在任職期間買賣公司股份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前報交易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公司上市后解禁規定
法律分析:不論是主板還是創業板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后半年內,均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一年鎖定期滿后,擬在任職期間買賣公司股份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前報交易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