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原始股東遭到禁止,要得到解禁期限的話,一般是在12個月。 在12個月之內,原始股不能夠進行上市交易或者進行轉讓。 并且持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股東,在12個月之內的交易比例不能夠超過5% 24個月的交易比例不能超過1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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