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訴狀可以自己寫,當事人如果要起訴要準備起訴狀的,其中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原告與被告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別、職業、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
2、訴訟請求;
3、事實和理由;
4、證據以及證據來源。
對于當事人提起的訴訟,如果符合起訴的法定條件,則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且通知當事人,而起訴的法定條件包括:
1、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
2、要有明確的被告;
3、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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