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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