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中介租房產生糾紛中介存在違約情形的有責任。如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中介應當承擔責任;如屬于房屋本身質量問題或與房東發生糾紛的,中介可以不承擔責任。
租房時中介的責任和義務:
1、房屋中介要為承租人提供合適的房源;
2、在給承租人進行服務的過程中,要保證不給承租人帶來損失;
3、中介公司應該給顧客提供真實的信息;
4、在二手房屋中介在拿到中介費用之后,就應該給買賣房屋人員提供各類稅費服務,但必須按照物價部門審核的標準收取,如果私自增加金額,是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還要給對方提供各類的票據原件。
找中介租房的注意事項,主要考慮幾點:
第一,要審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備工商執照和房管局經紀機構資質證書,工商執照中應具備”物業代理“這一經營項目,以上兩證也應有”年檢合格“的印章。
第二,綜合比較各中介公司的服務模式,俗話說貨比三家,盡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費等,以免發生糾紛。
第三,在看房前,要認真閱讀對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這一環節至關重要,要找出您認為不合理的條款與對方商量修改后再簽字,因為一旦簽字合同即生效,即使有些條款對您不利也是有法律約束力的。
第四,不要和經紀人隱瞞公司私下成交。有些客戶為節省中介費,向經紀人支付回扣私下做單,這種做法不太可取。
一、租房合同常見的無效霸王條款
第一霸王條款:委托期限屆滿后三個月內,本人及與本人相關的其他人士不以任何形式與我公司介紹的房屋業主達成私下交易,否則我公司有權要求本人支付本次交易雙方總傭金之和的違約金。第二霸王條款:因可歸責于買受方的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簽訂或簽訂后未能履行的,出售方收取違約金并支付中介公司相當于沒收違約金金額的50%作為中介公司在委托期限內進行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的補償(解約補償)。第三大霸王條款:委托方在委托期限內或在委托期限結束后三個月內與中介公司曾介紹的買方成交,應按委托價格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賣方與A中介公司簽訂房屋出售居間協議,買方通過A中介公司看過房,但通過B中介公司與賣方簽訂買賣合同,A中介公司能否要求按照房屋出售居間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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