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賣出需要繳稅,包括合同印花稅、權證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免交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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