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按預約時間和窗口排隊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符合退休條件的,請帶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礎信息,確認繳費情況。
4、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
5、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一、社保交滿15年退休后能拿多少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失業、疾病、工傷等失去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保繳費基數是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其中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就是以社保繳費的儲存額為計發基數的。職工在退休領取養老金時,需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社保繳費基數為3368,退休后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368元*15%+3368元*8%*12*10-120-690元。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者,凡符合上述條件的職工,都可經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二、員工的退休金什么時候發?
1、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自核準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準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1)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準退休之月;
(3)因工作需要后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后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5)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的,延誤辦理退休手續期間以及后延繳費未滿整年度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不予補發,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予以退還,達到退休條件以后調整養老金增加部分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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