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產權房也是經過審批和建筑部門的認可合法建設的,但是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首先:必須是村里組織的,由村委會為出面,以集體利益為主的形式;如果是由開發商操作的,那就是違法的,但是目前都是這么操作的,村里出面審批,村里私自出讓土地等等,開發商蓋房銷售和受益。
其次:建設用地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土地歸村里的所有村民集體所有;但是村里有償轉讓給了開發商,村委會變相的成了土地爺。
最后:購買者和享有者必須為本集體成員所有,由此可以確認,非本村本集體人員購買的,利益將會受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