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購房合同不可以作為房屋產權證明。但購房合同可以作為房屋權屬證明的輔助材料,出現房屋權屬爭議時,作為補充的證據。但房屋所有權還是以房屋產權登記和房產證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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