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信用卡拖欠被起訴的要積極應訴??梢院豌y行協商一個分期還款計劃,并向銀行申請減免滯納金和逾期利息,等借款者和銀行達成協議后盡快還完借款即可。法律規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持卡人會被刑事起訴,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五十四條 [信用卡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
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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