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如果擁有房屋,仍要開具“無房證明”以獲取購房資格或者避稅等,是不符合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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