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尋釁滋事罪定罪標準為:對于一般的尋釁滋事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情形之一,并破壞到社會秩序的,將處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于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的,并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將處于五年以上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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