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過了30天多少時間有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21:35:20
離婚冷靜期過了30天多少時間有效?
離婚冷靜期結束后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了,但是必須在三十天以內,如果超過了30天,那之前的離婚冷靜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再想要去辦理離婚證,就需要重新申請離婚、度過離婚冷靜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160?!倦x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導讀離婚冷靜期結束后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了,但是必須在三十天以內,如果超過了30天,那之前的離婚冷靜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再想要去辦理離婚證,就需要重新申請離婚、度過離婚冷靜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160?!倦x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離婚冷靜期結束后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了,但是必須在三十天以內,如果超過了30天,那之前的離婚冷靜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再想要去辦理離婚證,就需要重新申請離婚、度過離婚冷靜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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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結束后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了,但是必須在三十天以內,如果超過了30天,那之前的離婚冷靜期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再想要去辦理離婚證,就需要重新申請離婚、度過離婚冷靜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160?!倦x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