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新規定有以下幾點:1、新增房屋居住權;2、住宅70年到期后自動續期費用待定。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規定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商品房產權到期后怎么辦理?
商品房產權到期后是可以申請續期的,申請續期獲批后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后就可以續期了;如果是具有七十年產權的住宅用地上的商品房,產權到期后會自動續期,不需要申請。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房子70年后產權到期后歸誰呀
房屋產權70年后歸房屋所有權人。
住宅用地所屬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自動續期,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問題。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為什么房屋產權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
購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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