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但沒有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可以依法享有年假,但出現如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上且不扣工資等以情形除外。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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