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正式編制的內勤簽訂的是簽勞動合同。
一般來說在保險公司上班有兩種人員,一是簽訂勞動合同的保險公司員工,包括內勤;二是簽訂保險代理合同的保險代理人(據悉,保監會正在試點實行員工制)。故此,內勤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務合同,除非該公司實行勞務派遣制(勞務派遣主要針對的是臨時性、輔助性的崗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一、什么是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勞務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總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于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二、勞務合同的種類
勞務合同有兩種,一種是生產過程與交換過程的統一,消費過程可以獨立于外,如服裝加工,家具制作等等。還有一種是勞動者的勞動與購買者的消費同步,勞動者提供使用價值的過程,如飲食、理發等等,勞動行為以勞動成果的形式呈現。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