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賣淫罪會判得重嗎
1、組織賣淫罪會判得重,可能處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未成年人賣淫的,從重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二、介紹賣淫罪判緩刑是否可以
介紹賣淫罪的犯罪分子一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不符合緩刑適用條件,但如果有減刑或其他情節,同時符合緩刑條件,可以適用緩刑。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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