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要是合法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都可以為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具體過程:
1個體工商戶攜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單位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法人身份證號、法人聯系電話、業務經辦人及聯系電話等相關材料信息到注冊地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2對符合條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具體為員工辦理參保時應去當地的就業服務中心為參保員工辦理“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
3在繳費時要填制“從業人員繳納保險金增減變化表”,需蓋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公章、經辦人公章。
4辦理參保人員增減變化申報的業務操作程序,參保企業應于每月的1到15日,最好在15日前辦理通過社會保險業務網站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員增減變化及應繳費信息的申報業務,并填寫、留存相關表格、資料。
只要是合法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都可以為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二繳費基數: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薪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薪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薪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個體工商戶可以到工商注冊地人社局辦理社保登記,為員工繳納社保(五險),根據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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