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承包地可以轉包嗎
農村 土地承包經營權 可以轉讓。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據法律的規定,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
二、農村承包地承包人有權利把土地轉包給別人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庇纱丝梢?,承包期內,承包人有權將自己的承包地轉包給他人。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將自己的承包地轉包是法定的權利,不需要經過發包人的同意。而且,轉包給他人只要簽訂的轉包 合同 生效即可,也不需要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此時,登記雖然不是生效要件,但卻是對抗要件,即未辦理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耕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農村土地,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其中既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農業用地,也包括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業用地。根據法律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所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據法律的規定,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
《土地承包法》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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