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承包誰是乙方誰是甲方
根據我國《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發包方就是甲方,承包方就是乙方,不過也可以顛倒過來,具體看 合同 約定。
二、 發包方和承包方有哪些權利
發包方享有以下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承包方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 土地承包經營權 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 征用 、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土地承包的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發包方就是甲方,而承包方是乙方,不過也可以顛倒,具體情況根據合同約定而定。而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時,轉讓方是甲方,受讓方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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