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向對方預先給付的金錢。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由收受方退回或抵作價款。給付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受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可以看出,定金責任是一種懲罰性規定,目的在于督促雙方當事人積極履行合同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因此,主張違約金時,可以實際發生的損失作為要求增加或減少違約金的法定依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