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金是由買方繳納。土地出讓金是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它是獲得土地使用權所需要支付的資金,由國家收取,由土地使用權獲得方支付的費用?!秶型恋厥褂脵喑鲎屖罩Ч芾磙k法》第二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市、縣人民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征地管理費),一并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
按照規定依法向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收取的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土地出讓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價款。劃撥土地的預付款也按照上述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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