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補辦。離婚證丟失,如果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注明離婚也可以。如果戶口本上沒有注明離婚,你只能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你拿到該證明書才可以辦理結婚。
法律依據:《關于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 第六條 婚姻當事人在丟失婚姻證件以后,因出國、繼承財產等原因,需要證明夫妻關系或已解除夫妻關系,應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申請理由注明于《婚姻狀況證明》的“備注”欄內),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橐龅怯洐C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此辦理過婚姻登記,應將當事人申請及核查婚姻登記檔案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后,依法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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