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定金公司是不是雙倍賠償
1、民法典規定,合同被撤銷后,合同并不是違約所以不能要求雙倍返還,可以要求對方交納多少返還多少。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過錯造成合同撤銷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收了定金是否可以不雙倍返還
定金的規定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的,如果對方拒絕履行合同,構成嚴重違約,你們可以解除合同,定金不退還,由于合同未成立,雙方也無法達成一致,一般退還即可。
第一,如果現在能證據證明雙方對交易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如總款、交付時間等,可以認定合同成立,如果對方拒絕履行合同,構成嚴重違約,你們可以解除合同,定金不退還。
第二,如果沒有證據能證明合同成立,這時定金恐怕就不是法律上的定金的含義了,可以明確催促對方協商簽訂合同,經催促不來或無法達成一致,可以認定合同無法成立,你可以另賣。至于所謂的定金,由于合同未成立,雙方也無法達成一致,一般退還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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