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禮讓行人扣三分罰款200元,具體情況如下:(一)遇行人行經斑馬線,鳴笛催促搶行的,認定為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人行橫道禮讓行人標準如下:1、機動車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慢行;2、在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禮讓;3、機動車在經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應當避讓。機動車由于行駛速度快,一旦與行人相撞,會造成嚴重的后果。法律是以人為本的,禮讓行人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發生。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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