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合同與從合同爭議解決方式不一致的,一般以主合同為準。從合同又稱附屬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而成立。例如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與從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一般以主合同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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