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的征兵體檢化驗血都是檢查血常規、轉氨酶、艾滋病這幾項的,建議帶著化驗單去醫院復查。
法律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第四十九條 血細胞分析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血紅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紅細胞計數: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細胞計數:3.5~9.5×109/L;
(四)中性粒細胞百分數:40%~75%;
(五)淋巴細胞百分數:20%~50%;
(六)血小板計數:125~350×109/L。
血常規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稍高或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范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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