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品出現破損的,退款有沒有影響要看造成商品破損的原因而定,如果是消費者原因的,可能會無法退貨,如果是商家原因造成的,對退款、退貨是沒有影響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消費者哪些權益受法律保護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以下九種權利:
1、安全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身財產不得受侵害;
2、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不受他人脅迫;
4、公平交易權。即消費者在質量、價格、計量交易條件等方面享有與所有消費者、經營者同等的權利;
5、求償權。即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即消費者有成立維護自身權利的組織,也就是當前的消費者協會;
7、受教育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消費者權益方面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格尊嚴、民族習慣等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服務、經營者、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消費者維權方面進行監督的權利。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