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可以立遺囑房子給孫子。孫子不是爺爺的法定繼承人,爺爺訂立的遺囑在性質上屬于遺贈,受遺贈人如想擁有遺產,應該在遺囑生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一、遺產繼承的方式有哪些
遺產繼承的方式有: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的協議;
4、法定繼承,即不存在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二、什么是遺贈什么是遺囑?區別下
遺囑和遺贈的區別:
(1)主體不同。遺囑的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中的一個人或是數人;后者的受遺贈人是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
(2)主體承擔的義務不同。遺囑的繼承人不僅有權繼承遺產,而且還要負責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而受遺贈人一般不需要承擔清償遺贈人債務的義務,但受遺贈人須在遺贈人的稅款債務清償后,才能接受遺贈的財產,如果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受遺贈人無權接受遺贈,但受遺贈人不負有清償的責任。
(3)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遺囑繼承人可以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從而取得財產;而受遺贈人則一般不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是從遺囑執行人或遺囑繼承人那里取得遺產。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遺囑繼承人需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不表示放棄的,視為接受;受遺贈人應在指導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視為放棄接受遺贈。費用是不要的。如果公證的要交很少的費用。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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