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準注銷的??梢砸髠鶛鄠鶆粘惺苋顺袚熑?。
關于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和吊銷營業執照后,如何確定訴訟主體的問題
(一)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在其辦理注銷登記前,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依然存在,應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已依法成立清算組織的,可以清算組織名義參加訴訟。是否追加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參加訴訟,屬當事人意思自治范圍,當事人不請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動追加。因無企業法人清算組織或因人員下落不明無法到庭訴訟的,可公告送達或者直接送達給清算義務人。原告只起訴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的,要區分情況:要求其履行清算義務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業法人;要求其清償企業的債務的,如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可逕行判令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承擔清償責任,而不必追加企業;如企業具備法人資格,僅存在投資瑕疵的,應追加企業為共同被告。
二、法律規定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債權人申報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二)清算義務人應按照主管或投資關系確定:非公司制的國有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為其上級主管部門,非公司制的集體企業法人為其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法人型聯營企業為其聯營各方,中外合資企業法人為合資各方,外商獨資企業法人為其投資主體,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控股股東。
(三)企業法人已辦理注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消滅,因未清算的遺留債權債務發生糾紛的,應以清算義務人為當事人。
企業法人未依法辦理年檢的,不影響其訴訟主體資格,可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銷。
我們可以了解到對于公司注銷債務是要進行清償的,首先成立一個清算小組,然后進行債務清償,法律上是有相關的規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該內容由 張瑞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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