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老板攜帶相關資料到辦稅服務廳提出稅務登記注銷申請,填寫《清稅申報表》,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老板還需要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其次,稅務檢查部門確定老板沒有重大違法行為后,將檢查報告推送回辦稅服務廳。稅務人員通知老板把存在的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以及滯納金、罰款等款項結清。老板攜帶發票領購簿、未開具的空白發票及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窗口工作人員把已開具的發票驗舊、未開具的發票繳銷,收回發票領購簿及稅控設備,確保票款兩清,沒有遺漏。最后,稅務人員根據國稅、地稅清稅結果,確認老板結清所有稅務事項后,將老板在稅收征管系統內的做注銷處理,并向老板出具《清稅證明》,一式三份,交給老板一份,提示其憑《清稅證明》辦理工商登記注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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