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規定的假釋期,需要根據實際的刑期作出判斷。法律規定的假釋期的時間如下:
1、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
2、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在考驗期內,相關部門有權要求被考驗人實施特定的活動,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等義務。
在考驗期內,相關部門有權要求被考驗人實施特定的活動,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等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五條 【假釋考驗及其積極后果】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并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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