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家訪,意思是進行個別家庭教育指導的一種常用的有效方式,主要是解決兒童、青少年的個別的家庭教育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六條 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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