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如果民間借貸的利率超過了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則超過的部分可以不支付,已經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返還。
一、怎么樣計算民間借貸利息
民間借貸利息的計算標準如下:
1、借貸合同中沒有明確利息,視為沒有利息,債務人不用償還。
2、有約定利息的,從其約定,但最高不得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超過部分為無效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借高利貸犯法嗎
借高利貸不會犯罪,但是屬于違法行為。我國法律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高利貸是指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超過部分不受法律的保護。
但是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屬于犯罪行為。
三、借款利息合同違約金怎么規定?
違約金條款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范疇,當事人依據私法自治原則同時約定利息或罰息和違約金,應當承認其法律效力。由此見得,違約金和利息(罰息)兩種責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
但是,如果民間借貸合同中對借款人逾期歸還借款的違約責任,既約定了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又約定了高額的違約金的,對于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或罰息部分,由于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法院應依職權認定無效,只保護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以內的利息。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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