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發、整理和保管文件檔案資料。
2、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信、來訪;解答簡單的法律詢問;代寫簡單的法律文書。
3、協助律師調查取證、抄寫文書、摘錄案卷材料、會見被告或當事人、送達文件及辦理其他輔助性工作。
4、協助律師辦理案件,在出庭時負責做開庭記錄、傳遞文件證據等。
5、撰寫相關法律文件,如:起訴書、答辯狀、談話記錄、當事人聲明書等。
6、負責日常律師與客戶之間的溝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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