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車碰到人了,輕微碰撞,怎么處理
1、開車碰到人了,輕微碰撞,處理方法如下:
(1)馬上停車,打開雙閃,確認安全后在車后合理位置樹立三角警告標志。查看事故中的損失,如對方車輛只是輕微刮擦或碰撞且車輛損失價值不高,也沒人受傷。就可以走輕微事故快速處理流程。
(2)和對方協商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然后相互查看對方的手續;
(3)雙方當事人自行判定責任,現場拍照,方便之后的理賠,具體如何拍照后面會有交代;
(4)填寫快速處理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劃分原則有哪些
1、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雙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3、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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