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可以自己寫。自己寫的遺囑為自書遺囑。遺囑可以有6種形式。具體如下:
1、公證遺囑。即經過公證機關證明過的遺囑;
2、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最為常見;
3、代書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4、錄音錄像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錄音做成的遺囑;
5、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時刻,口頭表達內容的遺囑;
6、打印遺囑??梢宰鳛樽詴z囑的一種。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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