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強迫勞動會判刑標準是:
1、以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別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暴力、威脅別人勞動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明知別人實施前款行為,招募、運輸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別人勞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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