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可作以下處理:一、如沒有報警應盡快報警,由交警部門勘查現場后,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先協商,與對方達成一致可以最快拿到賠償款。二、如果協商不成根據事故認定書以肇事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三、具體的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營養費,交通費,財產損失賠償費等,這些賠償項目要根據你的戶籍狀況,年齡,工資收入以及傷殘等級、事故責任劃分等信息明確后計算才能得出。四、建議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積極保存各類書面資料與票據,如醫療票據、護理人員及復診轉院的交通票據等,如果涉訴所有這些將來都會成為有效證據,來支持您的訴請。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只有有充足的證據才能讓法院支持您的賠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九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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