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受害方取證方法及醫院打點滴過敏反應索賠問題解析。受害方可通過醫療機構提供的病歷資料及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取證。醫院打點滴發生過敏反應需確定是否醫院過錯,若未經過皮試導致過敏反應屬醫院過錯,可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醫院需明顯過錯且造成嚴重損害才構成醫療事故,索賠需依據鑒定結果。雙方可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患者可主張多項損失賠償。
法律分析
一、發生醫療事故受害方如何取證
發生醫療事故后,受害方有權要求醫療機構提供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等證據,也可以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取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醫療機構對病歷資料的義務、患者對病歷資料的權利】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并妥善保管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
患者要求查閱、復制前款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提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二、醫院打點滴發生過敏反應可以索賠嗎
首先,打點滴發生過敏反應,需要確定是否屬于醫院的過錯。
實際中,給患者安排打點滴前,如果藥物會出現過敏反應,比如青霉素,那么要先進行皮試,確定患者的狀態是否適合打點滴。
所以,若是打點滴前未經過皮試,導致患者發生過敏反應,輸液不當造成患者損失的,屬于醫院的過錯。
反之,難以證明醫院具有過錯的,患者不能主張醫院的過錯。
其次,醫院對此有明顯過錯的,可以申請做醫療事故鑒定。
不過,醫院打點滴出現過敏反應,只有造成嚴重的損害后果才構成醫療事故,并且索賠時以醫療事故鑒定的結論為準。
另外,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雙方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患者可以主張多個損失賠償,比如搶救費、住院期間的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等。
結語
醫療事故發生后,受害方有權要求醫療機構提供相關證據,并可以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并妥善保管病歷資料,患者有權查閱和復制病歷資料。對于醫院打點滴發生過敏反應的情況,若醫院存在過錯,患者可以主張醫院的過錯并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然而,只有在嚴重損害后果下才構成醫療事故,并以鑒定結論為準。雙方也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患者可主張多項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
第二十七條 對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除按照規范用于診斷治療外,不得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等。
(二)遵循臨床診療指南,遵守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和醫學倫理規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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