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治療周期并不是固定的,根據肺結核的分型、結核菌耐藥與否等不同,療程長短有所差異。
一般初發的、未耐藥的原發型肺結核,抗結核治療總周期在6個月左右,分為強化期和鞏固期兩個階段。強化期2個月左右,一般在異煙肼、利福平、鏈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5種一線抗結核藥物中選擇4種聯用;鞏固期4個月左右,在4種抗結核藥物中留下2種繼續治療,直至痊愈。
而耐藥的肺結核、空洞型的肺結核治療難度有增加,周期也會延長,總療程為1-2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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