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侵占罪告訴才處理。
如果在被害人還未到法院起訴時,還給失主,一般不予立案。
如果被害人已經起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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