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復婚為由索要的錢,要從法律分析屬不屬于附條件贈予,如果屬于附條件贈予,森孫最后復婚這個條件未成就,你大敗可以主張女方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滾春顫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