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二次入院時間間隔不夠,未超過15天,不能使用醫保報銷。但是,實在是病情需要,由定點醫院大夫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是可以的。 如是換一家醫院,而且是換一個入院診斷,沒有問題的。
法律依據: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醫療保障、衛生健康、中醫藥、市場監督管理、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應當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建立溝通協調、案件移送等機制,共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規范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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