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處理違章是需要身份證。具體如下:
1、如果是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帶上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就可以;
2、如果由他人代辦的話,需要出局授權委托書和車主的身份證、駕駛證、辦理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
違章處理流程如下:
1、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章處理大廳辦理;
2、持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交罰款,定書一處罰決旦打印完畢,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超過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的總額;
3、打單交完罰款后,把票據保留好。幾日后再網上查詢違法信息,若違法信息沒有,票據就可以扔,但如果網上還有違法信息沒消掉,就拿著交款單子到交警隊的法制科說明情況,經過工作人員確認后,違法信息將直接刪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